寧夏為科技成果轉化劃定“安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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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4月7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廳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日前印發,以制度創新消除科研人員“不敢轉、不願轉”的顧慮,為全區科技成果轉化劃定“安全區”,激發創新主體活力,推動科技成果從實驗室加速走向生產線。
《指引》以“尊重規律、鼓勵創新,敢於擔當、寬容失誤”為核心原則,明確了科技成果轉化中盡職免責的適用范圍、認定標准、工作程序等關鍵內容,為自治區屬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提供清晰的制度保障。
《指引》細化11類勤勉盡職免責情形,覆蓋先行先試、創業失敗、市場波動、不可抗力等各種風險場景,對依法依規履職、無謀取不正當利益、符合改革方向的相關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免除相關責任。其中包括: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要求,結合各單位自身職能定位與創新規律,探索科技成果轉化的具體路徑和特色模式,因先行先試、缺乏經驗等因素,給單位造成損失的。
科研人員在完成科技成果之后,及時向本單位披露科技成果情況,經單位審核后,被認為不應以單位名義申請、登記知識產權,並據此放棄申請、登記知識產權導致單位利益受損的。
在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過程中,按照規定程序將賦權成果許可或轉讓給科研人員,因科研人員創業失敗(指科研人員創業失敗導致無法收回投資),導致單位國有資產減損或無法收回收益的。
在探索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具體路徑和模式中,因行業政策變化、市場行情變化、不可預知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單位因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產生直接經濟損失的。
通過在技術交易市場挂牌交易、拍賣、評估等方式確定科技成果價格,或者通過協議定價並按照規定在本單位公示,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已履行如實報告、回避等義務,未謀取私利的,相關定價行為的合規性應予確認。因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格發生變化,導致單位利益受損的。
對尚處於實驗室階段、技術路線尚未完全固化的科技成果進行小規模試點轉化或授權試用,如已履行內部評估與決策程序,且未違反利益沖突原則,因技術本身快速迭代或早期市場反饋導致原成果價值顯著降低或轉化失敗的。
“《指引》在明確盡職免責情形的同時,規范了內部認定、異議調查、結果運用等全流程,既為科研人員創新探索‘撐腰鼓勁’,又嚴守合規底線。這是寧夏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創新生態的重要舉措,將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轉化‘中梗阻’,推動科技成果加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自治區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與落地指導,確保政策紅利直達科研一線,為寧夏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科技動能。(記者 馬越 實習生 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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