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持續嚴查老年代步車違規上路
1月28日,記者從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獲悉,自今年1月1日該市針對非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俗稱“老年代步車”)設置的過渡期正式結束后,石嘴山市公安交管部門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已取得顯著治理成效。今年以來,已快速摸排小區366個,處罰相關違法行為33起,依法拖移車輛45輛。
據了解,市場上銷售的所謂“老年代步車”,實為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這些車輛安全性能不達標,無法注冊登記和購買交強險,屬於不具備合法上路資格的非法機動車。由於其普遍存在設計缺陷、安全配置缺失、電池電路隱患突出等問題,加之駕駛人往往無証駕駛、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導致事故頻發且傷亡率高,已成為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為徹底消除這一“馬路殺手”,石嘴山交警自2023年12月起啟動了專項整治行動,並聯合多部門發布管理通告,為存量車輛設置了至2025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要求車主完成備案登記並持有相應駕駛証。過渡期內,該市共完成備案登記16634輛,開展集中整治72次,處罰違法行為218起。
過渡期結束后,石嘴山交警依據規定,明確所有非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禁止上路行駛及在公共場所停放。警方採用“1+2+3”工作法,即堅持源頭與路面並舉,一方面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銷售網點進行拉網式排查,嚴禁銷售非標車輛,並督促商家履行告知義務﹔另一方面,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加強警力部署,採取“定點+巡邏”模式,實行“一次警告、二次告知、三次處罰”的遞進式執法,形成嚴管高壓態勢。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請自覺拒絕購買、駕駛、乘坐非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家中若仍有此類車輛,請妥善處置,切勿僥幸上路。(記者 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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