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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開發區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今起施行

2026年01月01日08:51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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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回族自治區開發區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全區首部針對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出台標志著寧夏開發區建設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發展新階段,為先行區建設提供堅實制度支撐。

  開發區是寧夏工業經濟的“核心引擎”,目前,全區共有納入管理的開發區24家,入駐規上工業企業1242家,貢獻全區78%以上的規上工業總產值,開發區已成為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主陣地、主戰場、主引擎。但目前依然存在開發區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產業協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痛點,《條例》的出台旨在破解體制機制障礙,為深化開發區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設置了總則、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產業發展、服務保障及附則,共6章39條內容,從法治定責固根基、法治賦能強產業、法治保障優環境三大維度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圍繞“優化職能、簡政放權、規范運行”三大方向,對開發區管理體制予以明確,為開發區徹底擺脫“全能型政府”的角色束縛提供法治支撐,讓開發區能夠將全部精力投入到招商引資、產業發展、企業服務等主責主業中。

  《條例》緊扣“實體經濟為主、創新驅動為核、綠色低碳為基”的開發區產業發展定位,在開發區產業發展方向方面,明確開發區以發展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為主的核心定位,要求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根據資源稟賦優化產業布局,推動特色化、集聚化發展,通過差異化定位實現“錯位發展、優勢互補”,鼓勵通過托管運營、“飛地經濟”等合作模式開展跨區域合作。《條例》明確立足主導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鞏固延伸特色優勢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科學布局未來產業,為開發區產業升級提供了清晰的路線圖。

  《條例》明確開發區管理機構建立項目跟蹤服務機制,推行幫辦、代辦制,為入駐企業提供全方位、全過程服務,避免企業“多頭跑、反復跑”。要求建立數字化服務平台,實現數據共享與管理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在要素保障方面,《條例》明確建立開發區用地保障和存量用地盤活機制,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加強開發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智能微電網、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打造綠電園區、零碳園區、智慧園區。

  “《條例》的出台是寧夏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為推進開發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法治依據,對進一步規范開發區管理和服務,推動開發區產業特色化集聚化發展,促進開發區成為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和引領區具有重要意義。”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負責人說。(記者 丁建峰)

(責編:李甜甜、趙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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