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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發布2025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

2025年06月14日09:36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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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銀川市教育局下發《關於深化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發布了2025年銀川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

義務教育階段 縣域交界處教育資源實行縣區共濟

《通知》要求,義務教育階段,要切實保障學位供給。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提前向社會發布提示。同時,要科學合理劃定片區,片區劃定后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要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和招生政策,並提前向社會公布。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對縣域交界處教育資源實行縣區共濟。

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台,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採集原則,提前明確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採集。嚴禁採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採集學生相關信息。

在錄取機制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總體要求,及時公布錄取的具體方式和規則。小學入學一般採取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採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對學生逐年增加的初中學校,應結合生源變化實際,逐步將學籍納入招生條件。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按照已明確的規則落實﹔有空余學位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優先解決政策優撫類學生和特殊群體子女入學。

繼續落實“公民同招”,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根據區域內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對放棄民辦初中學校錄取資格學生,中考不得享受“指標到校”政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優先滿足所在縣(區)學生入學需求,屬地招生任務完成后生源仍不足時,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市教育局審定同意后可跨縣(市)區招生,不得面向銀川市以外招生。

《通知》明確,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開展違規招生宣傳和考察學生家長,對2024年出現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以借讀挂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以及基本辦學條件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做出核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到吊銷辦學許可証等相應處罰。

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

《通知》明確,自治區屬(含高校附屬中學)、市屬各高中學校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區域內普通高中生源情況,通過現有校舍挖潛、改擴建、階段性適當擴大高中校額和班額等方式,擴大普通高中學位供給。

根據基礎教育資源布局優化方案,探索依托公辦中等職業學校,通過轉設為綜合高中、普通中學或與普通高中聯合舉辦普通高中班等方式,增加學位供給。

要規范招生錄取范圍。自治區屬(含高校附屬中學)、市屬、興慶區屬普通高中(含民辦)全部在市轄三區范圍內招生,經自治區教育廳核准的自主招生一類學校在市轄三區范圍內招生,自主招生二類學校招生范圍保持不變,自主招生三類學校招生范圍為銀川市(含兩縣一市)。

兩縣一市轄區內的普通高中,必須優先滿足所在轄區內學生入學需求,屬地招生任務完成后生源仍不足時,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市教育局審定同意后可跨縣(市)區招生,不得設置條件或預留計劃申請統籌調劑,不得面向銀川市以外招生。

公辦普高“指標到校”比例提高到70%

《通知》指出,2025年秋季招生,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指標70%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其余30%的統招計劃實行擇優錄取﹔今后將根據招生工作實際,適度調整“指標到校”比例。

享受“指標到校”的考生須具有銀川市三區戶籍(戶籍動遷認定時間為中考報名前),且在享受指標到校政策的學校有連續兩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凡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指標到校”資格。考生根據自己的中考成績和意願在網上填報錄取志願,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志願。市教育局依據考生的中考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成績相同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成績再相同則增加體育成績比對,體育成績也相同的考生,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比對)。

對享受“指標到校”資格的銀川市三區農村初中學校考生,可降低分數段參加錄取。其中,具有三區農村初中畢業學校所在市轄區鄉(鎮)、村戶籍,且戶籍、學籍均滿兩年的,可按銀川市三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最低控制線參加“指標到校”錄取。

已經被“指標到校”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到初中畢業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兩縣一市“指標到校”批次錄取可參照銀川市方案執行。

民辦普通高中與公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銀川市教育局設立中考網上錄取控制中心,市轄三區各初中學校設置錄取工作室。網上錄取開始后,考生根據預先安排好的入場場次和入場時段分批進入錄取工作室,填報並提交報考志願。

市教育局將依據考生志願、中考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被錄取的考生現場領取錄取通知書,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下一場次的投檔錄取。對於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中學校,採取征集志願的方式進行補錄。

此外,民辦普通高中與公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公辦普通高中“指標到校”錄取時,民辦普通高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須統一在網上填報志願,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錄取,剩余招生計劃與公辦普通高中進行“擇優錄取”。

對於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高中學校,採取征集志願的方式進行補錄。各縣(市)區義務教育招生方案和片區劃分辦法將於6月30日向社會公布。(記者 高 菲 焦小飛)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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