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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寧夏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公布

2024年04月21日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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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邱某某侵犯著作權罪案

2021年5月,銀川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對興慶區溫州商城精品時尚廣場二樓某批發部進行檢查時,發現出售疑似侵權盜版出版物。經查,邱某某以營利為目的,自2021年4月從浙江義務市國際商貿城購入《掌中寶》《植物大戰僵尸》《米小圈腦筋急轉彎》《斗羅大陸》等盜版復制品圖書7299冊。銀川市文化執法支隊會同銀川市公安局對案情進行了研判並移送檢察機關起訴,2023年5月,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0.5萬元。

案例二 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

2021年9月,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北京某公司與上海某公司、寧夏某公司等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法院審理后認為,被訴侵權品種“豐悅六號”番茄種苗經鑒定與植物新品種“吉佳”為近似品種,侵害了北京某公司的植物新品種權。上海某公司銷售行為發生在初審公告至授予品種權期間,品種權人有權追償該臨時保護期利益損失。寧夏某公司依法進行了專門登記備案,根據渠道、價格等客觀銷售經營情況,結合包裝追溯信息、檢疫証明等可確定已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構成合法來源,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承擔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開支。2023年9月,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各方停止侵害﹔上海某公司賠償損失及合理開支計16萬元﹔寧夏某公司等支付合理開支計1.7萬元。

案例三 專利行政訴訟案

2021年10月,石嘴山市知識產權局依法受理請求人田某某訴寧夏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發明專利侵權糾紛案,由於請求人田某某以石嘴山市知識產權局不具備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主體資格並程序違法為由,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行政裁決書違法並予以撤銷,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決:駁回田某某的訴訟請求。2023年6月,田某某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決,認定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法駁回請求人田某某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案例四 侵犯“五糧液”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9月,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大武口區分局根據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區分局移送案件通知書,對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某商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進行立案調查,經鑒定,証明扣押商品侵犯了“五糧液”注冊商標專用權。2023年3月,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大武口區分局認定當事人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依法沒收侵權產品,並處罰款7.7萬元行政處罰。

案例五 侵犯証明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2月,吳忠市市場監管局對寧夏某肉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用來源於甘肅景泰縣、吳忠市同心縣的羊肉加工生產羊肉卷,並在其產品包裝上印有“”和“寧夏鹽池灘羊肉”字樣,截止案發時共銷售羊肉卷1500盒,違法經營額共計4.2萬元。吳忠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權商品8盒並處罰款4.2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作品案

2023年3月,鹽池縣文化旅游廣電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鹽池縣某書社內擺放的《全程考評一卷通(七年級英語下)》《全程考評一卷通(七年級語文下)》等4類33冊試卷的版權頁信息與“掃黃打非”APP和“出版物數據服務平台”查詢結果不符,經調查,該書社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作品的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鹽池縣文化旅游廣電局責令鹽池縣某書社停止侵權行為,並依法作出警告,沒收上述4類33冊侵權出版物,沒收違法所得0.044688萬元,並處罰款0.3萬元。

案例七 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案

2023年5月,吳忠市知識產權局依法受理請求人李某某訴吳忠市利通區某榨油機店銷售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糾紛案,認為被請求人銷售的榨油盤,其外形和功能用途與涉案專利產品的外形和功能用途完全相同,構成銷售侵犯專利產品的行為。吳忠市知識產權局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榨油盤,銷毀庫存侵權產品的行政裁決。

案例八 侵犯特殊標志專有權案

2023年8月,銀川市市場監管局金鳳區分局對銀川市金鳳區某茶葉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貨架上陳列茶葉包裝盒上印有“”圖標和“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字樣。當事人無法提供特殊標志授權使用相關証明,銀川市市場監管局金鳳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權商品、並處罰款0.2萬元行政處罰。

案例九 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案

2023年9月,固原市知識產權局依法受理請求人寧夏某飲用水有限公司訴寧夏某食品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經審理,涉案專利產品屬於水的包裝物,不構成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固原市知識產權局依法作出侵權行為不成立的行政裁決。

案例十 地理標志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3 年10月,針對“涇源黃牛肉”品牌保護職責不到位、地理標志保護工作滯后、私屠濫宰情形、部分牛肉無檢疫証明等存有質量及侵犯知識產權隱患問題,涇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涇源縣市場監管局和農業農村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並向涇源縣委、政府專題報告並通報案件辦理情況。涇源縣市場監管局和農業農村局及時履行職責,開展“涇源黃牛肉”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大檢查,對涇源縣所有肉制品加工、銷售店鋪、企業是否存在冒用“涇源黃牛肉”地理標志產品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涇源縣農業農村局制定《涇源黃牛肉品牌保護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及聯合執法機制,共同保障“涇源黃牛肉”產業健康發展。

(來源: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

(責編:周航、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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