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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公開征集電動自行車管理意見

2024年04月12日09:32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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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自治區公安廳、司法廳等有關部門起草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該規定將會進一步強化全區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火災等安全事故,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規定包含了哪些重要內容?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又該如何有效監管?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規定共36條,從市場流通環節、嚴格市場准入、強化銷售管理等方面,對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租賃經營及相關管理活動進行全鏈條安全監管,進一步細化明確職責、規范管理措施、壓實各方責任。”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規定明確了生產、進口用於國內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應當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同時對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經營活動的企業和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行明確規定。

據了解,規定在電動自行車使用環節上,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地點的設置納入城市道路相關建設規劃和住宅小區、單位建設規劃。車站、醫院、學校、商場、圖書館、農貿市場、文化體育場館、影劇院、公園等公共場所和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合理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明確新建居民住宅區、單位應當在公共停車區域合理劃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地,配套建設充電設施﹔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安全充電功能。結合寧夏實際,我區對駕駛拼裝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人或者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學齡前兒童未使用安全座椅,私拉電線、安裝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等多種行為設定法律責任。

規定已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官方網站發布,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可點擊官網首頁上方“警民互動 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來信寄至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並請注明“地方性法規反饋意見”字樣。電子郵件可發至mahulawyer@163.com或nxjjzd@163.com。(記者 陳思)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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