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武市委編辦嚴把“三關”推動部門主動履職擔當
為進一步規范機構編制管理,靈武市委編辦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及其配套法規制度,不斷夯實部門履職基礎,深入開展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和使用效益評估,筑牢監督檢查“安全牆”,推動部門全面高效履職。
夯實部門履職基礎關。以部門“三定”規定為主要依據,進一步完善權責清單,指導部門科學定崗定責。針對部門職能交叉、基層權責失衡等問題,著力完善統籌兼顧、科學高效的權責清單,在自然資源、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領域明晰鎮街“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建立既職責清晰又相互協作配合的治理機制,厘清縣鄉權限邊界,避免推諉扯皮和責任轉嫁。
把好編制使用效益評估關。以5年為一周期,堅持每年按照20%-25%比例開展實地評估,做到評估全覆蓋。對被評單位存在的問題予以現場反饋,建立評估問題督辦清單,要求在規定時間整改到位並向編辦提交整改書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體制調整、職能優化、編制增減、法人監督等機構編制管理事項的重要參考,問題整改不到位的,暫停受理其機構編制事項申請。同時,將評估結果同黨委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機結合,合力推進部門(單位)鞏固改革成果、完善體制機制、全面履職盡責。
守好監督檢查安全關。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系統為抓手,結合鄉鎮補貼發放等建立日常動態監控機制,實時對部門(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實際人員配備等情況進行監管。探索構建了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為主線,以“預防與懲治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督查相結合、調研評估與結果運用相結合”的“1+3”督查模式。注重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通過在全市績效考核中賦分,以考推改,倒逼部門依法依規履職盡責﹔通過評估督查等事后監管舉措,預防機構編制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生,逐步建立起面上評估和專項督查相互補的“點面結合”督查機制,有效規范了機構編制管理。
(來源:靈武市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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