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市場監管廳公布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八批典型案例(食品安全)
今年以來,全區市場監管系統以“鐵拳”行動為抓手,守住食品安全底線,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查處食品違法案件729 件,罰沒款727萬元。
案例1
銀川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寧夏愛+兒童成長中心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
2023年8月22日,銀川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寧夏愛+兒童成長中心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超過保質期食品、罰沒款2.59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4日,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在寧夏愛+兒童成長中心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餐廳使用的郫縣豆瓣、甜面醬等食品原料超過保質期。經查,當事人餐廳使用過期郫縣豆瓣、甜面醬等6種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貨值金額為960元,違法所得為96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相關規定,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2
平羅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平羅縣惠民佳樂福超市富民分店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赤砂糖案
2023年6月26日,平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平羅縣惠民佳樂福超市富民分店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赤砂糖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5.0098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31日,平羅縣市場監管局收到寧夏計量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平羅縣惠民佳樂福超市富民分店銷售的赤砂糖,檸檬黃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要求,告知當事人檢驗結果后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復檢申請。經查,核查抽檢不合格批次赤砂糖的貨值金額為428元,違法所得98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相關規定,平羅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3
平羅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平羅縣惠民副食品商行未按要求貯存食品案
2023年9月15日,平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平羅縣惠民副食品商行未按要求貯存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產停業,直至違法行為改正﹔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8月3日,平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平羅縣惠民副食品商行進行日常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金河風味發酵乳”未按食品外包裝標示的貯存條件進行貯存,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其違法行為並給予警告。8月30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金河風味發酵乳”共7種需低溫貯存的食品放置在常溫區,當時室內的溫濕度計顯示溫度為33℃。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相關規定,平羅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4
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惠農區分局查處石嘴山市惠農區品佳生鮮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証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3年10月13日,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惠農區分局依法對石嘴山市惠農區品佳生鮮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証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6月27日,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惠農區分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石嘴山市惠農區品佳生鮮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証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執法人員當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9月19日,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惠農區分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又安排未取得健康証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相關規定,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惠農區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5
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青銅峽市龍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食品留樣不符合控制要求案
2023年9月5日,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銅峽市龍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食品留樣不符合控制要求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23日,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到青銅峽市龍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回餐部進行餐飲食品安全檢查時,發現其留樣櫃不符合標准,部分留樣樣品未放置在專用留樣櫃內,不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規定。遂對當事人食品留樣不符合控制要求的行為予以警告,要求立即整改。2023年8月5日,自治區“四防”督察組到當事人回餐部后廚進行督察時發現其留樣櫃未按照責令整改通知書完成整改,部分留樣樣品未放置在專用留樣櫃內。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青銅峽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6
吳忠市市場監管局利通區分局查處寧夏伊瓶香糧油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塑化劑超標食用油案
2023年9月27日,吳忠市市場監管局利通區分局依法對寧夏伊瓶香糧油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塑化劑超標食用油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5.00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6月30日,吳忠市市場監管局利通區分局依法向寧夏伊瓶香糧油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送達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出具的檢驗報告,並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共生產被抽檢的“伊瓶香”胡麻油100桶,貨值金額5700元,獲利5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相關規定,吳忠市市場監管局利通區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7
固原市市場監管局原州區分局查處固原市原州區明帆羊羔肉館使用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肉類生產加工食品案
2023年9月7日,固原市市場監管局原州區分局依法對固原市原州區明帆羊羔肉館使用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肉類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6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8月17日,固原市市場監管局原州區分局聯合相關部門開展畜禽肉檢查時,發現固原市原州區明帆羊羔肉館購進的35斤鮮牛肉無《動物檢疫合格証明》《肉品品質合格証明》等進貨憑証,執法人員遂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給予警告。2023年8月21日,執法人員組織整改“回頭看”,發現當事人並未改正,其購進的21斤鮮牛肉仍無進貨手續票據。經查,當事人購進的鮮牛肉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涉案貨值金額588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州區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8
西吉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西吉縣霄撒豆制品批發部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的食品案
2023年8月8日,西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西吉縣霄撒豆制品批發部經營添加“4-氯苯氧乙酸鈉”的黃豆芽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罰沒款1.000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6月12日,西吉縣市場監管局收到自治區食品檢測研究院檢驗報告,西吉縣霄撒豆制品批發部經營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項目不符合《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於2023年5月9日從固原市原州區豆香飄豆腐店購進黃豆芽7.2kg、單價4元/kg﹔當事人索要了供貨商的經營資質及購進發票,但涉案黃豆芽無檢驗憑証,且當事人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十五條相關規定,西吉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9
中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中寧縣佔虎商店銷售無標簽預包裝食品案
2023年8月11日,中寧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中寧縣佔虎商店銷售無標簽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無標簽的77桶食用油、罰款9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29日,中寧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中寧縣佔虎商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無標簽標示食用油。經查,當事人購進77桶食用油,進價為40元/桶,售價定為44元/桶,貨值金額共計3388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相關規定,中寧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10
寧東市場監管局查處寧東陝俄食品店經營無中文標簽食品、採購進口食品時未查驗食品合格証明文件、經營無中文標簽進口化妝品、未建立並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3年9月28日,寧東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寧東陝俄食品店經營無中文標簽食品、採購進口食品時未查驗食品合格証明文件、經營無中文標簽進口化妝品、未建立並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違法行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化妝品,罰款2.5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5日,寧東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寧東陝俄食品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貨架上部分進口商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進口食品和化妝品均從黑龍江自貿區綏芬河片區成林經貿有限公司購進。當事人索取了供貨商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証,但未能提供進貨票據、食品及化妝品出廠檢驗合格証明文件、化妝品備案情況等。貨值金額130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五十三條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相關規定,寧東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寧夏市場監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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