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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燃氣用具軟管選購注意事項

2023年06月30日08:20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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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軟管是連接燃氣開關與燃器具的橋梁,更是連接用氣與安全的橋梁。市場上銷售的燃氣用具軟管種類較多,主要有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鏽鋼波紋軟管、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燃氣用具連接用橡膠復合軟管、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家用煤氣軟管等5種。”6月27日,寧夏計量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機械建材檢驗中心主任吳小林介紹,消費者選購合適的軟管,可以從執行標准和使用環境、外觀、年限以及產品標志等方面作出判斷。

外觀要求。軟管管壁厚度均勻一致,表面光滑、清潔,無明顯的雜質、傷痕、色斑、裂紋、隆起、氣泡等缺陷。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鏽鋼波紋軟管和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的連接螺母上不應有裂紋、砂眼及其他影響性能的缺陷。

產品標志。軟管的產品標志明顯清晰且不易涂改,內容包括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執行標准等基本信息。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鏽鋼波紋軟管和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管的連接螺母上應該有商標及連接尺寸。

使用年限要求。燃氣軟管的使用年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准《燃氣工程項目規范》要求,當家庭用戶管道或液化石油氣鋼瓶調壓器與燃具採用軟管連接時,應採用專用燃具連接軟管,且軟管的使用年限不應低於燃具的判廢年限。根據《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則》,家用燃具的判廢規定,從售出當日起,使用人工煤氣的快速熱水器、容積式熱水器和採暖熱水爐的判廢年限應為6年﹔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的快速熱水器、容積式熱水器和採暖熱水爐的判廢年限應為8年﹔燃氣灶具的判廢年限應為8年﹔燃具有判廢年限的,應以企業產品為准,但是不應低於以上的規定年限﹔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廢年限應為10年。

《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技術條件和評價方法》要求,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的儲存期不超過1年,使用期不超過3年。家用煤氣軟管的一般使用年限為18個月。以上兩種軟管使用年限明顯低於《燃氣工程項目規范》規范要求,建議消費者不再購買使用。(記者 陶濤)

(責編:閻夢婕、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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