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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新非遺條例9月1日施行 打破非遺傳承人“終身制”

2021年08月31日08:15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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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打破非遺傳承人“終身制”

由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將於9月1日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對完善寧夏非遺保護傳承體系與工作機制做了明確規定。條例明確,要建立自治區、市、縣三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保護制度,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列入名錄予以保護。同時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於非遺的調查與研究,征集、收購珍貴資料和實物,搶救瀕危非遺項目,開展非遺傳承和傳播活動,培訓、培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等。

新修訂的條例打破了非遺傳承人“終身制”。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認定代表性傳承人,並向社會公布名單﹔對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代表性項目,可以認定代表性傳承團體。

條例中規定了非遺傳承人應當履行的義務: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妥善保存相關的資料、實物﹔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益性宣傳、展示、交流等活動。同時規定:“代表性傳承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法律規定義務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取消其代表性傳承人資格,重新認定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喪失傳承能力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可以重新認定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

條例提出將非遺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國民教育體系。根據條例規定,中小學校應當依法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可以聘請代表性傳承人、民間藝人等擔任兼職教師,組織學生開展非遺教學實踐活動﹔鼓勵高等院校、中職學校開設非遺專業或課程,建立非遺教學和研究基地,開展非遺專業人才培養等。(記者 尚陵彬)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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