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促進養老服務發展

2021年01月06日10: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上海1月5日電 (記者巨雲鵬)近日,《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3月20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上海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和企業,在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務時,應當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標准,推廣應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點的智能信息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務時,應當充分尊重老年人的習慣,保留並完善傳統服務方式。針對異地養老,條例表示將推進長江三角洲區域養老服務合作與發展,建立健全政府間合作機制,落實異地就醫結算,推動上海老年人異地享受本市長期護理保險、養老服務補貼等待遇。同時,條例對上海市域內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體量作了剛性要求,規定全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筑面積應當不低於常住人口每千人40平方米,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及時優化調整。

 

(責編:趙茉鈺、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