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外賣監管方式 確保舌尖上的安全(來信與訪談·關注外賣食品安全(上))

本報記者 黃 超 申智林 李 剛

2021年01月04日11:0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制圖:汪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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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國網上外賣用戶超4億人次,消費者對外賣餐飲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段時間,本報收到多封讀者來信反映相關問題,並就創新外賣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與此同時,第三方服務平台、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學者表示,確保舌尖上的安全不能有半點鬆懈,應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原則,在守住食品安全底線的前提下,促進外賣餐飲平穩健康發展。

  近年來,網上外賣逐漸成為群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6月,我國網上外賣用戶已達4.09億人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外賣餐飲業持續快速發展,2020年前5月新增外賣相關企業10.6萬家,同比增長766%。外賣餐飲對保障基本民生、增加社會就業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是,由於鏈條長、環節多,加之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食品安全監管法規、標准和手段還不適應外賣餐飲快速發展,平台和入網商戶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有所凸顯。

  小餐飲紛紛上線,消費者容易“少看一眼”,但市場監管部門理應“多看一眼”

  “很多小餐飲、小作坊、小雜食店等陸續入駐網上平台,尤其是一些專做外賣沒有堂食的小餐飲,大多位於不起眼的街巷角落,食材安全、環境衛生等往往存在隱患。”河南省漯河市讀者王琦表示,顧客點外賣大多考慮方便實惠,不會專門去這些小店小鋪實地看看,這也讓有些商家存在僥幸心理。

  小餐飲紛紛上線,消費者容易“少看一眼”,但市場監管部門理應“多看一眼”。實際上,食品安全法授權各地對“三小”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各地對“三小”採取了許可、備案或登記等多種管理模式,但不同地區在小餐飲綜合管理水平方面差異較大,有的地方允許其上線經營,有的地方則認為其不宜在線上擴展經營半徑。

  對此,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東方醫院口腔科主任醫師肖燚表示,應當將小餐飲納入市場監管范圍,採取一些有效的政策舉措,確認小餐飲的入網經營資格,提升外賣餐飲食品安全水平,讓食品安全監管在“看得見”的基礎上實現“管得好”,在政府和平台共同管理下,提升小餐飲商戶的食品安全水平。“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完善入網小餐飲服務提供者台賬,對小餐飲店鋪加強檢查力度,開展線下綜合治理。”

  山西省陽城縣讀者楊果平則更關注外賣包裝和配送安全,“疫情防控中,無接觸外賣配送服務快速發展,但配送人員尚未納入食品從業人員管理,也沒有針對外賣包裝和配送工具的監管。建議有關部門不僅要關注餐品本身的質量安全,也要重視外賣包裝和配送安全,確保外賣食品在流通過程免遭污染。”目前,多地正在探索推行食品安全封簽制度,封簽上須填寫制作人、打包人、送餐人姓名和體溫,商戶在外賣打包時貼好封簽,交給外賣配送員,有讀者表示這一做法值得總結推廣。

  中國農業科學院創新團隊首席科學家王靜建議,應推廣食品安全電子全程追溯,實現外賣食品二維碼追溯全覆蓋。除了原料採購、食品加工人員、食品加工時間等信息,還要將配送車輛、配送人員、配送時間等信息注入二維碼,消費者用手機就能實現“一掃便知”,真正實現損害可賠償、責任可追究。

  針對在外賣打包和配送環節出現惡意污損、偷食餐品等現象,四川省平昌縣讀者孫中成建議,市場監管部門除了關注食材、環境安全,還應將經營、流通環節相關工作人員納入制度化監管范圍,強化業務培訓,提高法治意識,依法依規對嚴重威脅消費者食品安全的行為和相關從業者進行懲處。

  此外,一些傳統商超、菜市場、生鮮店等也逐漸加入網絡餐飲隊伍,向居民提供快餐、熟食、半成品菜等外賣服務,一些外賣品牌還把採購、加工等環節進行外包。這些新模式新業態的出現,也給外賣食品安全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

  平台不能當“甩手掌櫃”,應利用消費者評價等大數據實現精准監管

  前不久,深圳市讀者陳先生在第三方平台點了冒菜,吃到一半時發現菜裡有蟑螂,“我在線上投訴后,商戶態度十分惡劣,多次聯系平台無果,隻能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要求他們賠償。”

  陳先生的遭遇並非個案。有很多讀者來信反映,通過第三方服務平台點外賣,食用不衛生餐品后身體出現不良反應,找商戶維權碰壁,找平台被敷衍塞責。

  對此,安徽省合肥市讀者吳玲表示,對網絡餐飲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第三方平台不應以“建議謹慎購買”“無行政執法權”等說辭回應消費者的合理維權訴求,不能當“甩手掌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日前公布,明確:平台未對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証,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消費者主張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與平台內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王靜建議,整合政府與市場數據資源,探索“互聯網+信用”新型監管模式。明確平台在法規許可范圍內,對入駐商戶實行商業管理。對商戶從信用和食品安全兩個維度進行風險評級,對高風險商戶依法依規處理。

  一些第三方平台也在探索如何監督商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飲服務。“我們設有專門的食品安全部門,通過大數據,從多維度對商戶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評估和選優,促進商戶更關注食品安全問題,主動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一家大型第三方平台公司食品安全部總監晏陽表示,大數據有助於對食品安全類投訴、保險理賠申請等進行分析,更好了解消費者食品安全需求、商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遇到的問題、痛點,有針對性開展監管。

  “平台對外賣食品安全負有重要責任。”另外一家第三方平台公司高級副總裁穆榮均表示,平台要在消費者無法到場的情況下,保障生產加工服務水平,在管好上網准入的前提下,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原則,建議從准入審核向事中事后監管延伸,推進包括食品經營許可証、小餐飲各類經營憑証等監管大數據平台建設,利用消費者評價等市場數據實現精准監管,利用大數據手段提高監管水平。

  完善數據傳遞和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我們以學校和居民小區周邊、城鄉接合部等為重點區域,嚴厲打擊無証套証等違法經營行為,2020年前11個月共發現問題4454個,責令整改2392戶,查處無証無照經營113戶,立案18起。同時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強配送人員管理,明確規范流程,實行資格審查,做好配送車輛和餐箱清洗消毒。”湖南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處處長黃曉嵐介紹說,湖南近年來開展專項整治,通過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有效提升了外賣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但與此同時也發現了一些監管難點。

  目前,在湖南網絡訂餐市場份額最大的兩家第三方平台企業,注冊地分別在北京和上海。某縣在一次外賣食品安全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平台存在對入駐商戶資質審核不嚴等問題,擬對該縣代理機構進行處罰。“平台對入駐商戶資質審核有管理責任,若存在違規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黃曉嵐表示,但因為平台注冊地與違法行為發生地不在同一區域,跨區域執法辦案有難度。對平台代理機構實施行政處罰,雖能夠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但不利於督促平台企業從根源上加強管理,降低外賣食品安全風險。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按照法律法規,平台企業應定期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推送入駐商戶信息,但目前做得並不到位,大數據互聯互通的優勢也並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對此,黃曉嵐表示,平台企業若要提升商戶資質審核能力,應當充分利用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公示的商戶主體信息,包括注冊、許可、監管和信用管理等,這些信息已完全公開,“但平台企業若要進行批量訪問,進行大數據比對,數據傳遞與共享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建設完善。”

  “我們從2018年開始,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全省21個地級市的平台入網餐飲商戶開展亮証經營情況、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食品安全信息三大項內容監測,相關監測情況及時通報各市,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線下核查,及時下線違法違規入網餐飲商戶。”據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處副處長鐘百川介紹,通過持續監測、通報、核查,証照不全問題得到有效治理,証照不全率從2019年初的2.29%下降至目前的0.14%,“鼓勵經營外賣食品的大中型餐飲單位率先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向消費者展示食品制作過程,增強消費信心,同時建設系統的衛生監控、人員管理、食品安全知識推送、違法行為分析報告推送等功能模塊,進一步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管理。”

《人民日報》( 2021年01月04日 第 07 版)

(責編:趙茉鈺、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