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可“不見面”辦理事項2586項 20項“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全區應用

寧夏制定“兩清單一辦法”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2020年11月20日07:58  來源:寧夏日報
 

    11月19日,記者從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了解到,《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自治區“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指導目錄清單》《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辦法》經自治區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正式出台。

   其中,《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重新確定了事項數量,2020年共梳理政務服務事項3183項。重新確定了可“不見面”辦理事項2586項,佔事項總數的81.2%﹔“最多跑出一次”事項2905項,佔事項總數的91.3%。大力壓減了申請材料,參與梳理的54個行業系統中,除8個中央駐寧單位外,其余64個部門14829份申請材料,壓減了4524份,壓減率30.5%。在壓減的4524份申請材料中,直接壓減了3047份。大力壓減辦理時限和辦理環節,全區縣以上35755項事項中,法定辦理時限810629個工作日,承諾辦理時限307690個工作日,壓減了502939個工作日,壓減率62%﹔辦理環節總數150171個,壓減了41307個,壓減率27.5%;即辦件13769項,佔事項總數的38.5%。

   《自治區“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指導目錄清單》確定了20項具有成熟經驗做法的事項,在全區推廣應用。其中,涉及出生、婚育等“人生一件事”5項,開餐廳、開超市等“開店一件事”13項,不動產“辦証一件事”2項。經過精簡、優化、整合,共壓減申請材料121個,壓減率18%﹔壓減辦理時限512個工作日,壓減率66%﹔壓減辦理環節331個,壓減57%。

   《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辦法》,適用於納入《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所有事項的動態管理,要求各級政務服務實施機構應當將其行使的各項政務服務事項名稱、設定依據、事項類型、行使層級、受理條件、申請材料、收費依據、收費標准、辦理流程等要素,以清單形式明確列示,並向社會公布。政務服務事項調整包括政務服務事項的增加、取消或下放、修改三種情形。

   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政務服務改革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出台“兩清單一辦法”,就是要讓企業和群眾知道各級政府部門行使權力的邊界,杜絕行政機關之間的“推諉扯皮”,方便群眾辦事。同時,進行開門納諫,通過“晒清單”讓老百姓、企事業單位進行反饋,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事項。此外,也能夠有效督促各級行政機關進一步細化審批方式、審查標准,確保各級行政機關明確職責依法、高效、准確審批,保護辦事群眾的合法權益。(記者 周一青)

(責編:趙茉鈺、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