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退休人員去世后 社保業務10日內辦結

2020年09月14日08:02  來源:寧夏日報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印發《自治區退休人員去世有關社保業務打包快辦服務實施方案》,提出退休人員去世后相關業務線下辦理將不用填單、限時辦結。到2020年11月底前,實現自治區、市、縣三級退休人員去世打包辦業務線上線下同步辦,且辦理標准、流程一致化,相關業務10個工作日內實現辦結。

   《方案》明確,退休人員去世打包辦業務,線下到社保經辦機構養老保險經辦窗口一門受理辦理,線上通過登錄“網上人社”辦理。

   申報死亡的,參保死亡退休人員家屬、法定監護人員或死亡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到退休人員生前所在社保經辦機構養老保險經辦窗口申報退休人員死亡情況,告知死亡退休人員的姓名及身份証號碼,提供死亡証明。對不能提供死亡証明的,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各有關渠道落實退休人員死亡信息,不進行強制要求。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后,告知死亡退休人員申報方,留下聯絡電話,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業務。

   經確認死亡的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經辦窗口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養老保險待遇。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通過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生成,進行一次性清退,並按政策規定計發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如有冒領養老金情況,從喪撫費中進行抵扣停發﹔不能抵扣的限期追回。

   經確認死亡的退休人員,社保經辦機構養老保險經辦窗口將有關信息同步轉給工傷保險經辦窗口,涉及工傷保險待遇補差的,退休人員去世時,同步停發工傷保險基金補差金額﹔屬於“工亡”的,隻能享受“工亡”喪撫待遇,告知養老保險經辦窗口停發養老喪撫待遇。

   退休人員去世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到去世者生前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社保卡或銀聯卡等賬戶。對於不能使用去世者社保卡或銀聯卡等賬戶的,暫按各地現行辦法執行。(記者 馬照剛)

(責編:趙茉鈺、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