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師每人每天不低於200元

寧夏多舉措確保法援案件補貼落到實處

2020年08月29日08:20  來源:寧夏日報
 

8月28日,記者獲悉,自治區司法廳、財政廳印發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定及補貼管理辦法》,推動法律援助案件補貼落到實處,調動律師等法律援助案件承辦人員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積極性。

2018年,我區出台該《辦法》,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標准,明確了律師值班補貼保障機制,規范了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自實施以來,調動了全區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為加強法律援助質量管理,促進法律援助事業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但在執行過程中,仍存在保障不到位、發放不及時等問題。

通知明確,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應當支付到承辦人所屬單位,由所屬單位及時發放給承辦人。各市、縣(區)司法局接到自治區司法廳核發通知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公示發放明細,並將案件承辦人的法律援助補貼支付到其所屬單位,所屬單位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發放給承辦人。律師在法律援助機構值班或經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看守所等部門的值班補貼納入法律援助經費保障范圍,由各級財政保障。各市、縣(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值班律師每人每天不低於200元的標准,切實保障律師值班補貼經費。

通知要求,對承辦法律援助優秀案件的律師給予獎勵,按照每個地級市申報一類案件總數1%的比例,結合全區法援案件同行評估結果和各地級市評選情況,評選出優秀法律援助案件。對評出的優秀法律援助案件,按照一類案件1500元的標准上浮20%發放補貼。自治區司法廳、財政廳每年開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經費保障和發放情況專項督查,督查結果納入自治區年度效能目標管理考核。財政廳將對各地財政保障法律援助經費不到位的,核減該市、縣(區)下一年度相關經費。(記者 馬忠)

(責編:梁宏鑫、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