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源、黃目介等13人涉惡案公開宣判

分別判處被告人2年至19年不等有期徒刑

2020年06月16日07:55  來源:寧夏日報
 

6月12日,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對張源、黃目介等13名被告人涉嫌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公開宣判,分別判處被告人2年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萬元至153萬元不等的罰金,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金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源、黃目介糾集其他被告人共同出資入股,以“空放”“零用貸”等宣傳非法放貸業務,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的迫切心理,要求被害人出具高於實際借款金額的借條、收條以及空白租賃、買賣合同,制造虛假銀行流水,收取“家訪費”“中介費”“服務費”“停車費”“擺事費”等方式,有組織地實施多起詐騙犯罪,還暴力威脅、滋擾、非法拘禁部分被害人,逐步形成了以張源、黃目介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及被告人實施詐騙犯罪82起,詐騙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4985002元,其中未遂572000元﹔敲詐勒索犯罪6起,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99799元,其中未遂170000元﹔非法拘禁犯罪2起。

金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源、黃目介等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所具有的量刑情節,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張濤)

(責編:閻夢婕、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