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交通犯罪,讓人民安心

2020年01月16日10:36  來源:法制日報
 

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顯示,該院定於1月16日8時30分在永城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譚某某等三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這起案件就是廣為人知的河南省永城市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去年7月,譚某某酒后駕駛瑪莎拉蒂轎車在接連撞上路邊停放的8輛轎車后逃逸,在逃逸過程中再次撞上了在路口等紅燈的寶馬轎車。寶馬轎車被撞后起火燃燒,車內兩人死亡一人重傷。此案經媒體報道后,公眾強烈要求嚴懲譚某某。

從法院的公告來看,譚某某被起訴的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起刑點在10年以上,比一般的危險駕駛罪處罰要重。如果這一罪名成立,譚某某將面臨法律的嚴厲懲處。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決的交通違法犯罪案件並不罕見。早在2008年,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決交通肇事致四死一傷的李偉銘無期徒刑。而就在不久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趙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個趙某某就是2017年年底在黑龍江雪鄉追逐競駛,致北京林業大學9名女生4死5傷案的“黑車”司機。這起案件也曾引發媒體廣泛關注。而即將宣判的譚某某案無疑也具有強烈的社會示范效應,體現了司法機關嚴厲懲治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的決心和力度。

從上述幾起案件可以看到,交通肇事從危險駕駛罪“升級”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原因是造成的后果嚴重、影響惡劣,而這種后果大多源於司機的主觀惡性。無証駕駛、酒后駕駛、開斗氣車這些都是法律禁止的行為,而一些司機心存僥幸、知法犯法,給交通安全埋下了隱患。司法機關依法嚴懲交通違法犯罪,以司法審判樹立人們的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讓走在路上的人更安心、更放心,是司法的職責,也是這些案例帶給人們的啟示。

現在正值春運期間,也是交通事故高發時段,這些案件的審理和判決無疑是一種提醒和警示,提醒廣大司機能夠珍愛生命,遵守法律,警示全社會都能夠遠離危險駕駛。(葉泉)

(責編:趙茉鈺、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