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實借款人第二還款來源就提供網貸服務

“校園貸”亂象調查

2020年01月16日10:33  來源:法制日報
 

●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政策背景下,“校園貸”雖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並未徹底遠離校園

●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發卡銀行必須落實借款人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

● 希望網貸平台成為一種信息交換中介,而不是成為信用中介。未來可能會保留一些頭部網貸平台,政府或將給其發金融牌照,促使其規范轉型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明確要求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園貸”糾紛成為被執行人的,一般不得對其採取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

近年來,屢屢曝出在校大學生深陷“校園貸”,導致這些學生的正常生活與學習難以為繼,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在此背景下,教育部、銀監會等三令五申,依法對“校園貸”進行整治,甚至禁止任何網貸平台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不過,《法制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雖然在政策背景下,“校園貸”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並未徹底遠離校園。

貸款業務名目繁多

出示身份証便可貸

《法制日報》記者通過QQ群搜索,發現在名為“全國網貸平台交流群”的QQ群中,存在大量名目繁多的貸款項目,比如“借貸寶放款”“花唄套現”“畢業貸創業貸無門檻迅速到賬”等。

一位名為“情為何物”的用戶對《法制日報》記者稱,隻需要一張持有身份証的個人照片,沒有其他任何流程,5分鐘審核后,他就會把錢打過來。關於貸款3000元的咨詢,“情為何物”進一步介紹稱,利息每月60元,一年期限,到期還款。而當《法制日報》記者稱自己是學生的時候,“情為何物”迅速改口,直接將利息降至一年300元。

另外,“情為何物”還晒出兩張銀行卡交易金額的截圖,顯示13000元的交易金額。當被問及如何保証貸款方能定期還款時,“情為何物”隻說了一句,“幾千塊隨便放”,隨即將《法制日報》記者“拉黑”。

另外一位名為“明月清風”的用戶稱,經營各種貸款業務,包括培訓貸、創業貸、飛貸、雲貸等。其中,辦理飛貸隻需提供信用卡、公積金、房貸或者保單中的一樣即可,不看負債,不用填寫聯系人,當天到賬﹔雲貸則適用於18周歲至60周歲,之前沒有辦理過任何網貸業務,且征信記錄沒有任何問題的“白戶”。

當《法制日報》記者問及有沒有針對學生的貸款時,“明月清風”稱,學生和非學生貸款沒有區別,貸款者直接提供身份証就能貸款。當被問及萬一學生無法還貸時,“明月清風”稱,貸款需要通過手機平台,想貸款就必須注冊,“注冊之后想跑,沒門兒”。

《法制日報》記者在網絡某貼吧搜索,發現一條貸款廣告——“美容貸:21—45周歲,秒批3萬—10萬,隻要身份証,銀行卡,做過捷信勿擾!隻收女性,不限戶籍”。

這條廣告發布者的微信昵稱為“A-做個俗人”,他首先詢問《法制日報》記者“是哪裡的”“征信記錄如何”“年齡多少”“需要貸款多少”等問題。當《法制日報》記者以學生身份回答,並稱自己“征信記錄良好”“沒有任何違規記錄”后,“A-做個俗人”稱,“學生不學生都一樣,我們這裡沒有前期費用,年息一分(每年按借款金額的10%支付利息),需要本人實地貸款,帶上身份証、銀行卡、實名手機號”。他同時表示,放款隻在線下,需要到臨沂辦理,並提醒“要貸款盡快,過年了很多機構要往回拉攏資金,都不願意放款”。

值得一提的是,《法制日報》記者近期調查發現,之前隨處可見的各種貸款廣告,尤其是針對在校學生的貸款廣告,目前在網絡上已經不容易見到了,目前可查到的貸款廣告基本都稱以個人貸款為主,利用手機平台或者線下交易手段進行貸款。

多數網貸平台違規

風控審核馬虎敷衍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的不少人提到,目前網貸行業審核不嚴,很多網貸平台未聯系家長就給大學生放貸、辦信用卡。

而銀監會、教育部等六部委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規定,“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在審核年滿18周歲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資格時,必須落實借款人第二還款來源,獲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為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提到,正規的校園貸機構目前主要指銀行以及消費金融公司。對於銀行來說,應適用《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該辦法規定,“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發卡銀行必須落實借款人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在提高學生信用卡額度之前,發卡銀行必須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不應超過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且借款人貸款余額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消費金融公司在審核年滿18周歲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資格時,落實借款人第二還款來源,獲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為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便成為必要。

然而,《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發現,幾乎所有的受訪大學生在申辦網貸或者信用卡時,不論其父母是否知情,他們都沒有接到過相關的電話或者通知。

但近兩年,一些銀行已經開始拒絕發放或收緊給大學生單獨申辦信用卡的資格,不過可辦理其父母銀行卡的附屬卡。

2017年5月27日,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開展‘校園貸’的銀行應制定完善的校園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加強貸前調查評估,認真審核評定貸款大學生資質,重視貸后管理監督,確保資金流向符合合同規定”。

上海某小額貸款平台一位張姓風控專員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風控工作主要看借款人的兩個方面,即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可以通過央行征信系統來審查這兩點。正規的貸款要對征信和流水做篩查,不滿足要求的不能放貸,但很多貸款公司不上征信系統。

“風控的流程一般是收齊材料,對材料的真偽進行審核,對征信也有一定的時間段要求。初審過了之后,可以去一些第三方平台查詢貸款人的信息。還有就是查電話號碼,看看貸款人有沒有和網貸黑名單聯系。並且一定要確定是本人在貸款,不能說一個人因為自己失信了,就去找關系好的人幫忙貸款。”這名張姓風控專員說,初審完成后,還要與申請貸款人身邊的人電話聯系,一定要是配偶等人支持其貸款,還需要專門的人去實地查看,以防造假,一定要核實申請貸款人的收入和負債。

在張姓風控專員看來,一些網貸平台對學生貸款不做審核,屬於“缺德”。風控本來就是還原客戶真實的收入和負債,然后判斷其還款能力,再通過溝通去了解其還款意願。“一些網貸平台在做風控審查時,就看學生的學籍是不是真的,隻要學籍沒問題,那人就跑不了,就可以通過各種手段進行威脅,而且那些催收的人還會給學生身邊的人打電話發短信。”( 記者 趙 麗  實習生 董錦蒙)

(責編:趙茉鈺、寬容)